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自贡荣县:司法救助 让群众感受“检察温度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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自贡荣县:司法救助 让群众感受“检察温度”

自贡荣县:司法救助 让群众感受“检察温度”

中新网四川新闻6月10日电 (刘刚 吴玲)“感谢(gǎnxiè)检察机关的帮助,现在欠的医药费都缴清了,我们的生活也正常了。”近日,市民(shìmín)代某某向自贡市荣县人民检察院送来锦旗(jǐnqí)表示感谢。 送(sòng)锦旗致谢。荣县检察 供图 据介绍,今年1月中旬,代(dài)某某(mǒumǒu)与吴某某驾驶的无牌摩托车发生碰撞,致代某某受伤,代某某在此次交通事故(shìgù)中无责任。事故发生后,代某某被送入荣县人民医院住院治疗。 今年3月14日,代某某(mǒumǒu)以吴某某未赔付自己各项损失为由,向(xiàng)荣县人民检察院申请民事支持起诉。在办案过程中,检察院民事检察部门(bùmén)发现代某某家庭经济十分困难,有可能符合司法救助条件,遂将案件线索移送至控告申诉检察部门。控告申诉检察部门主动通过检察联络员(liánluòyuán)与代某某所在村的(de)相关负责人取得联系,并(bìng)实地调查了代某某的家庭情况。 经(jīng)核实,代某某系聋哑人、农村特困人员,因交通事故受伤后丧失劳动能力(nénglì),住院所(suǒ)产生医疗费用也未能完全支付,造成家庭经济更加(gèngjiā)困难。代某某的情况符合国家司法救助条件,决定依法给予代某某国家司法救助金2万余元,帮助代某某解决燃眉之急。 荣县人民检察院相关负责人(fùzérén)表示,该案件是荣县人民检察院贯彻落实“检察为民(wèimín)”理念(lǐniàn),推进“检民一路”走深(zǒushēn)走实的缩影。下一步,将始终坚守司法为民的初心,牢记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使命,不断努力提升工作质效,用实实在在的行动让人民群众感受到“检察温度”。(完(wán)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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